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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判决不“和稀泥”,法律才有力量

报纸网 |发布: 2021-3-13 21:45|点击: 127|来自: 互联网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9日介绍,近年来,人民法院坚持正确的审判理念,通过一系列案件的审理,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坚决防止“谁闹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的做法。(据3月9日《参考消息》)

一直以来,“和稀泥”式的执法和判决,广受民众诟病。有的人明明是自己犯错逾矩,导致严重后果或付出生命代价,却以“死者为大”“伤者为大”,要求司法“照顾”;有的事明明只是意外事故,却为了安抚受损失的一方,强行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或赔偿。这样的判决方式,不依照法律和对错,而是单纯以表面上的强和弱来进行责任认定,虽然表面上显得温情十足,实际上混淆是非,扭曲了公正。

司法判决,尤其是热点案件的判决,不仅仅是判定当事人之间的权责对错,更是社会正气的风向标。保护弱者没有错,但是保护弱者不等于无视事实偏袒错误,更不等于“各打五十大板”“息事宁人”,如果说完全无辜的人,甚至本意趋于良善的人,却要为他人的过错付出代价,即便一时看上去“皆大欢喜”,法院也提高了结案效率,但事实上却损害了司法公正,传达出错误的信号。这样的事情多了,难免挫伤社会信任,污染导人向善的社会风尚。

近年来,从最高法到各级人民法院,都很重视这一问题,也致力于扭转这种不良倾向。从2018年“电梯劝阻吸烟致死案”二审裁定劝阻者“不应担责无需补偿”引发全民热切关注,此后,类似的敢于担当的案例越来越多。2020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老人景区擅自上树摘杨梅摔死案”再审宣判,认定村委会不存在过错,驳回死者近亲属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也是赢得一片叫好之声。舆论代表着民众心声,每一次对公正判决的叫好,背后都是对“和稀泥”式判决的不满和担忧。

不过,值得在意的是,类似的判决有不少都是一审判决后,引发了社会争议,二审才予以纠偏,难免会给人以“不说就不做”的感觉。最高法此次重申,要坚决防止“和稀泥”,坚持正确的审判理念。这是给法院以胆量,给民众以底气,让司法与民众情感贴得更近,让诚信和善良并肩而行。

希望不“和稀泥”在一次一次的判决中,成为司法不可偏废的必要原则。从而让善良者有力量,无辜者不背锅,勇敢者有底气,以守护法律的刚性和尊严,也呵护心灵的柔软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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