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版 | 安徽省 | 北京市 | 重庆市 | 福建省 | 贵州省 | 广东省 | 广西省 | 甘肃省 | 河北省 | 湖南省 | 河南省 | 海南省 | 黑龙江 | 湖北省 | 吉林省 |
江苏省 | 江西省 | 辽宁省 | 内蒙古 | 宁夏区 | 青海省 | 山西省 | 山东省 | 四川省 | 上海市 | 陕西省 | 天津市 | 新疆区 | 西藏区 | 云南省 | 浙江省 |
文化 频道 |
作者:方波 吴门和松江文人多有相竞之心, 在论及家乡书法时, 常以“吾吴”、“吾松”称之。两地文人在夸耀本乡书法之盛时, 除罗列本朝有名书家, 将各自家乡的书家当作一个群体来看待外, 还挖掘历史上的有关书法人物, 将本乡书法的渊源与前朝著名书法人物联系起来, 形成一条观念上的、文本上的传承谱系, 以标榜本乡书法取法的正宗和传承的久远。 王世贞认为吴门书派由宋克开启, 而吴门书家无论取法宋元人, 还是取法唐人, 最后都归结到王羲之那里。松江籍文人则将松江派书法之源追溯到更远, 董其昌 (1555—1636) 在论云间书派时就将其传承谱系追溯到西晋的陆机、陆云, 他说: 吾松书自陆机、陆云创于右军之前, 以后遂不复继响。二沈及张南安、陆文裕、莫方伯稍振之, 都不甚传世, 为吴中文、祝二家所掩耳。文、祝二家一时之标, 然欲突过二沈, 未能也, 以空疏无实际故。 对董其昌所言, 陈继儒 (1558—1639) 、张丑 (1577—1643) 等表示赞同, 认为陆机“当为晋初开山第一祖”,并对陆机的作品给予了高度评价。陈继儒在评论时也将明代前中期松江籍的书家作为一个群体看待, 含有明显的与苏州书家相较的意味。 这种地域书法相竞的风气在其他地方也有表现, 董其昌的弟子倪后瞻就曾对四川人推重黄辉书法的做法进行了抨击: 黄辉为蜀之先达, 其书逊董。今四川人夸之为明朝书家第一, 造“董逊黄”之语, 煽惑俗子, 以讹传讹, 信以为真, 甚至妄言右军、大令尚出其下, 种种可笑, 其初意只欲推重本乡之人以夸耀一时, 遂不觉蹈瞽目之诮。私意妄言, 安可费公论哉。 地域意识还在书法作品的鉴藏、装裱等方面有所表现。明以前将不同书家作品装于一卷时多是以时代为名, 罕有以地域来称名者, 明中期后开始出现以地域为单位, 将某一地域的不同书家的不同作品装于一卷或一册, 以地域名命名手卷或册页的情况, 如王世贞《书画跋》中即有《三吴楷法十册》、《三吴名士笔札》、《三吴楷法二十四册》、《吴贤墨迹》等名称。 另外, 也开始出现专收某一地域书家作品的刻帖, 如万历四十三年 (1615) 所刻的《金陵名贤帖》八卷以及天启四年 (1624) 海阳程齐所刻收吴中诸家正书的《澄观堂帖》六卷等。 地域书法之争还和南北的概念联系了起来, “南董北米、蜀黄黔蒋”一类以地域为分野的概括性称谓也相继出现。小地域书法观念演变为南北书法观念, 小地域的书法之争又演变为大地域的南北书法之争, 南方书家对北方书法多贬低。 除关注地域书法相竞外, 明人对历代书家风格的不同也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在明中后期的书学论著中, “派”、“书派”、“流派”等词出现较为频繁, 书法的流派问题开始成为关注的对象。明中后期的著述中所提及的书法流派、书派的涵义, 在不同语境下有所差别, 但仔细分析, 会发现多数文人所提及的“流派”一词的涵义, 已由侧重于取法的渊源转向对风格的分析与分类上了。人们开始注重风格的差异与风格的独立性, 并将那些风格相同者归并在一起, 称做“某派”了。 这种以风格的相似来归并派别的叙述方式在孙鑛所作《书画跋跋》中有典型的表现。 《书画跋跋》卷一和卷二中以“派”来归并、概括风格相近者的论述屡见不鲜, 略举数例:“东海翁笔势飞动, 自是颠旭、狂素流派”、“子仁书行世亦不少, 第挂幅多, 大概亦是松雪派”、“夏太常补一卷是二沈余派”、“京兆于颠史不近, 狂僧稍近, 然取姿处多, 要非的派也”、“李太仆未能去邪去俗, 亦是詹、宋、二沈派”、“彦修书虽跳踉, 然骨力犹存, 总是素师余派”。 上述数例在运用“流派”一类词语时倾向于对类似风格进行归并和总结, 这种归并、总结, 表现出对书法风格的独立性与排他性的重视, 开始比较明显地以风格来划分派别, 显示出明后期文人的书法流派意识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查报纸网 www.cbzw.com.cn) |
CopyRight 2012-2021 查报纸网 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 | 网站公告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会员积分 | 网站留言 | 友情链接 | 服务条款 | 版权声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