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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楚天都市报看楚天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近些年很受年轻人追捧的体感车(即电动平衡车),普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最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公布的电动平衡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检测的20批次样品中,将近七成不合格。(据2月22日央视新闻) 体感车的外形的确可爱,而且便于携带、停放容易,价格又不贵,所以很快在年轻群体中流行起来。小区、公园、大马路,时不时就能见到,不少人直接拿来当近距离通行的交通工具,而售卖的厂家也经常以“代步”作为其卖点。但事实上,体感车根本不是交通工具,缺乏相应的生产销售标准和管理规范,没有油门和刹车,完全靠人的姿态变化来掌控方向和速度。而很多人使用起来也是非常随性,时快时慢,胡穿乱插,抢道逆行,可以说是险象环生。如今被曝七成不合格,可以说是新一代的马路“定时炸弹”。 据媒体披露,这些体感车产品不合格的部分,大多数是直接与安全性能相关。超速保护、驻坡能力及保护、充电锁止、防飞转保护等等,那么在实际使用时会出现什么问题呢?超速没有警告,斜坡上不能刹车,充电的时候仍然能启动等等,这样的产品用来做代步工具的话,可以说是步步惊心。 事实上,体感车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司法部门的关注,去年8月,北京二中院对近5年北京、广东、河南三地法院审理的涉电动平衡车侵权案件进行了梳理,其中有8起涉未成年人,产品责任和交通事故纠纷占比68%。而由于体感车并非能够合法上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划分十分麻烦,消费者要找厂家维权更是举证艰难。 可见,种种问题的症结在于,没有路权的平衡车,大摇大摆地上了路,而且还有愈演愈烈之势。而相关的管理仿佛是失灵了。目前只有北京、上海、南京、武汉等少部分城市明确禁止电动平衡车上路,而且,由于执法力量不足等原因,还是有不少人罔顾规则,上路体验“玩命”的快感。 事故出于麻痹,安全来于警惕。虽然体感车算是一个新生事物,但并不是没有法律可以约束它,它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本身就缺乏上路的资质,更接近滑板、旱冰鞋等运动设备。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这种滑行工具就是不能在道路上使用的。所以,明确体感车不能上路,根本不用等专门的法规出台,现有法律完全可以支持。如果小隐患积累成大问题,过度泛滥,那“老年代步车”就是前车之鉴。 所以,规范体感车行业的当务之急,就是积极应对,该禁要禁,该罚要罚,不能纵容厂家和玩家的侥幸心理,给交通安全埋下祸根。 在暂时全面禁止上路的前提下,再对市场进行排查整顿,生产不合格、不安全产品的,以“代步”为噱头夸张宣传的,片面强调优势,对潜在风险只字不提的,都应依法管理,严格处罚。 有标准可依,有规矩可循,道路才有秩序,体感车作为潮流单品,才能潇洒前行。但是当下,该停就得停下来,并且要加强宣传引导,让消费者心里有根弦,什么都不如安全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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