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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川观新闻记者 任鸿 2月23日,第一届四川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成都召开,宣告四川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正式成立。 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相关规定设立,主要职能是依法对全省检察官违反检察职责行为进行专业审查把关,提出审查意见。“这是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加强司法制约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第一届四川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律师、政法实务工作者和法官、检察官代表等17名专家委员组成。“律师也能参与审查认定检察官的行为是否失职,表明了检察机关开放监督的姿态,对促进司法公正有着积极作用。”委员会专家委员、四川恒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正国表示。 当天,还召开了第一届四川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四川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章程(试行)》,明确了执行惩戒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等,确保评价标准客观公正、惩戒程序公开透明。 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全体委员将发挥专业优势,严格审慎把关,坚持惩戒保护并重,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既要严肃追究违反检察职责行为,也对依法履职行为给予充分保护,提升社会对司法职业的尊重和信任,保障司法公正。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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