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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 频道 |
2016年起,二中院在全市中基层法院中率先开展本院审判业务专家评选工作,如今已持续开展三届,共评选出33名院级审判业务专家,涵盖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立案、执行、审监和未成年人综合审判等多个审判领域。 刚刚落下帷幕的第三届审判业务专家评选,共评选出十二名政治素质过硬、审判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深厚的审判业务专家。即日起,我们将分十二期为大家推送二中院第三届“审判业务专家”的先进事迹,展示专家们的法治情怀和为民风采。 王磊 专家寄语 审判业务专家,是对一名人民法官最有意义的褒奖,心怀法治梦想,不忘法治初心,要真实,不虚伪,要担当,不退缩,要公正,不偏倚,要心安,不恐慌! 专家事迹 王磊,男,汉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2007年参加工作,现任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王磊业务能力突出,审判经验丰富,连续五年荣获优秀并嘉奖,连续三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主持的庭审、撰写的文书分别被评为我院首届“三优展评”优秀庭审和优秀文书;办理的柴某某诉中某协会名誉权纠纷案等5件案件被评为大要案。工作之余,王磊注重调查研究,多次执笔院、庭重点调研课题,撰写的《涉诉信访工作的改革和完善》《透视行政诉讼“立案难”》两次荣获北京法院学术讨论会二等奖,撰写的《网络转载侵犯名誉权的认定标准》《由居民委员会依法定程序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认定》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分析三等奖和二等奖。作为编委参与编写《医疗纠纷防范600问》一书,撰写的《关于医疗纠纷疑难问题的调查研究》荣获北京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注重诉源治理,撰写的《关于电信流量计费纠纷给工信部、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的司法建议》被评为北京市法院司法建议一等奖。此外,王磊撰写的10余篇案例先后入选全国法院年度案例、审判案例要览及《民法典新规则案例适用》,撰写的10余篇文章先后发表于《北京审判》、《人民法院报》等期刊杂志。2018年,王磊被评为我院十大“身边榜样人物”。 专家讲法 承租人以疫情防控导致其经济效益下降为由起诉要求减免租金的,应如何处理? 疫情防控对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影响,存在两个维度的解释论。一个维度是疫情防控导致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对承租人显失公平,故承租人可以依据情势变更原则要求变更合同,减免租金。另一个维度是疫情防控导致承租人不能完全使用、收益租赁房屋,租金与房屋的使用价值不再完全匹配,对于该部分不能匹配的租金既成为承租人的损失。该部分损失系不可抗力所致,不可归责于合同各方,出租人与承租人应按照公平原则,合理分担租金损失。无论何种维度,如果承租人因疫情防控受到较大影响,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均可以要求出租人减免租金或者延长租期,以合理分担因疫情防控导致的不利后果。 减免租金属于变更合同,对于此种情况,人民法院应按照公平原则,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风险。具体来说,人民法院需考虑出租人的性质(国企还是私人)、承租人的类型性质(自然人还是企业))、租赁房屋的目的(自主还是商用)以及疫情防控对租赁合同履行产生的影响(全部不能使用还是部分不能使用,阶段性不能使用还是长期不能使用)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进而决定是全部免除、部分免除,还是不予免除。 需要强调的是,公平原则是对双方当事人的公平,而不仅仅是对一方当事人公平,否则就是实质的不公平。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既要对承租人公平,又要对出租人公平,如果全部免除租金,实际上系让出租人承担疫情带来的全部风险,反而不公平,因此,在分配风险及责任时,应当根据个案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减免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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