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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说一说江西省赣州市住房商业贷款的首套、二套房是怎样判定的。 首先,赣州市有三个区住房是限制购买的,分别是章贡区、经济开发区、蓉江新区。那么,在这三个区购买住房,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政策,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这两个银行是认贷不认房的,只要你家庭(丈夫+妻子+未成年的子女)名下没有住房贷款或者之前的住房贷款结清了,就可以算是首套住房;兴业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在这三个区,就是认房认贷,你的家庭(丈夫+妻子+未成年的子女)名下只要在这三个区有住房、住房贷款,就不能算首套住房。 例如:赵先生,一般企业员工,未婚,于2011年在吉安全款购买了一套住房。此前在赣州市中心城区无房,现通过商业贷款再购买一套赣州开发区的2008年建成的住房。因赵先生名下无未结清房贷,在赣州市中心城区无房,因此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可以按照首套商业贷款执行。 其次,再说一说赣州市南康区,南康区目前住房是不限购的,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都是认贷不认房,你的家庭(丈夫+妻子+未成年的子女)名下没有住房贷款,就可以算首套住房。#赣州##南康##商业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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