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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上班时间发朋友圈 发布者、点赞评论者均受处分

报纸网 |发布: 2021-2-12 14:48|点击: 166|来自: 互联网

这两天,网络上流传着一份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干部违反工作纪律的通报,通报显示,因一名公职人员工作时间发了一条朋友圈,同在工作时间有7人点赞和回复,除发布者、点赞者8名当事人外,当地还有10人因此事受到处理,他们所在的5个单位也被责令向马边县委做出书面检查。

公职人员上班时间发朋友圈 发布者、点赞评论者均受处分

这份通报显示,马边一名公职人员于6月29日14点在个人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一条与工作无关的动态。14时至17时40分,先后有7名公职人员在上班时间对该条动态进行点赞或评论,而这名干部也在14时22分、14时55分对相关评论进行了回复。

根据通报,这8名公职人员因在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了工作纪律,8名当事人被予以书面、谈话诫勉。此外,当事人所在的5个单位党委(党组)被责成向县委做出书面检查,相关单位5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被予以批评教育,相关单位的5名纪检人员也被批评教育。

川报观察记者联系上了乐山市、马边县相关工作人员,他们均表示,通报内容属实,但并未在网络上公开;他们也注意到网络流传的照片,详细情况会在晚些时候进行说明。川报观察记者将继续进行追踪。

川报观察记者 王博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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