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版 安徽省 北京市 重庆市 福建省 贵州省 广东省 广西省 甘肃省 河北省 湖南省 河南省 海南省 黑龙江 湖北省 吉林省
江苏省 江西省 辽宁省 内蒙古 宁夏区 青海省 山西省 山东省 四川省 上海市 陕西省 天津市 新疆区 西藏区 云南省 浙江省
 评论 频道

中证报评论:“零容忍”利剑出鞘 监管效能全面提升

报纸网 |发布: 2021-2-10 07:20|点击: 193|来自: 互联网

来源:中国证券报

证监会日前在通报2020年案件办理情况时提出,坚决贯彻“零容忍”工作方针,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查办资本市场欺诈、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零容忍”成为监管高频词,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被确定为2021年证券市场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之一,释放的政策信号和监管态度已足够清晰。在此背景下,建立从严监管长效机制、促进监管效能全面提升有望取得新进展。

证监会最新通报显示,2020年证监会共办理案件740起,其中新启动调查353件(含立案调查282件),办理重大案件84件,同比增长34%;全年向公安机关移送及通报案件线索116件,同比增长一倍,打击力度持续强化。但与此同时,证监会通报的情况显示,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呈现出更多新特征。例如,财务造假在债券发行、新三板精选层等领域时有发生,利用科创板公司重大信息实施内幕交易的案件露出苗头等。上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资本市场法治化制度建设短板犹存,特别是违法犯罪成本仍需提高,跨部门监管协调有待加强,从源头上减少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还有不少功课要做。

近期,监管部门强调完善证券执法司法体系、补齐制度建设短板、建立跨部委协调工作小组等举措,释放了积极信号。

首先,证券执法司法体系持续完善,增强立体追责体系威慑力。即将于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补齐证券期货领域刑事犯罪成本过低的制度短板,大幅提高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和操纵市场等四类证券期货犯罪的刑事惩戒力度,实现证券法与刑法之间的同频共振。

监管部门还将在线索研判、数据共享、协同办案等方面,不断深化与公安部的执法协作机制,加大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移送工作力度,强化刑事责任追究。此外,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及诚信记录在内的资本市场立体追责体系已经建立,多种手段综合发力将显著提升违法违规成本,震慑造假、欺诈行为。

其次,欺诈发行股票责令回购等配套制度有望加快出台,进一步强化投资者保护。出台欺诈发行股票责令回购等配套制度已纳入2021年监管部门重点任务。该项制度出台,将为欺诈发行案件中受损投资者提供民事诉讼程序之外简便、快捷的救济途径,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此外,在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过程中,通过投资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等市场化约束力量,配合刑事追责等构建立体追责体系,也将进一步补齐制度建设短板,为实现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持。

此外,构建跨部门监管协调已提上日程,有助于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2020年以来,证监会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财务造假等相关违法犯罪案件26起,跨部门监管协调能力明显增强,但距离“不留死角”的预期目标仍有一定距离。建立跨部委协调工作小组,有助于形成合力,完善跨部门监管机制,共同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可以预期,多部门共同研究加强协作配合,证券执法司法专门化和专业化水平将有效提升;进一步完善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将切实提升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的效果;推动加强证券犯罪办案基地建设,将加大对证券犯罪办案基地的案件投放力度。

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建立健全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长效机制任重道远,需各参与主体凝聚合力,形成“柴多火焰高”的良好效应,促进监管效能不断提升,推动“零容忍”打击重大违法活动上升到新高度。

 

 

分享到: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查报纸网 www.cbzw.com.cn)

推荐阅读
CopyRight 2012-2021 查报纸网 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 | 网站公告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会员积分 | 网站留言 | 友情链接 | 服务条款 | 版权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