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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篇自述文章《另一个“拉姆”》在朋友圈刷屏,作者马金瑜曾是在一线城市工作的媒体人,为了爱情,她远嫁到西部一个闭塞地区,生儿育女,养蜂养花,过着世外桃源般的生活,曾在媒体行业内传为美谈。但现实却是,她在这个过程中遭遇了长期的家暴凌虐,甚至,为了孩子她只能选择隐忍。文章中,作者自述被打得“小便失禁”、“视力下降”、“往死里打”,最终因为无法忍受,带着孩子逃离。 文章的不少“情节”看得网友“上头”,引发了大家对家庭暴力的强烈谴责。目前,青海省妇联已密切关注此事,当地警方也已介入调查。 家本是避风港,又怎可暴力相向。家庭暴力,无论是殴打、捆绑等身体暴力,还是谩骂、恐吓等精神暴力,都严重侵害了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随着我国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家庭暴力的社会危害性不断为人们所认识,有关部门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力度也在不断增强。面对家庭暴力,每一位受害者都应当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千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因为家暴只有一次和零次,而一味忍让只会让我们受到更多的伤害。 面对家庭暴力,受害者为何很难逃离,原因很复杂,除了家丑不可外扬等一些根深蒂固的观念外,其中一部分原因可能在于,有关部门没有第一时间提供有效的保护和援助,或者是干预力度不够,让受害者存在一种无力感。面对家庭暴力,受害者好不容易鼓起勇气选择曝光,但如果被当成家务事一味劝和或者“和稀泥”,很可能又再次将受害者推回更加罪恶的深渊。 必须强调的是,家暴不是家务事,有关部门应当消除“清官难断家务事”的传统观念,依法介入家庭暴力的治理、干预工作,对于有家庭暴力以及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家庭,应当积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决不能置若罔闻、熟视无睹、助长家暴者的嚣张气焰。 对于家暴,全社会都要零容忍。受害者要勇敢站出来保护自己,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也应为受害者织密保护网,同时,全社会都要对家暴行为进行谴责、抵制、发现、惩处、救助,让施暴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让受害者避免再次受到伤害。 上游新闻评论员 龙春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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