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版 | 安徽省 | 北京市 | 重庆市 | 福建省 | 贵州省 | 广东省 | 广西省 | 甘肃省 | 河北省 | 湖南省 | 河南省 | 海南省 | 黑龙江 | 湖北省 | 吉林省 |
江苏省 | 江西省 | 辽宁省 | 内蒙古 | 宁夏区 | 青海省 | 山西省 | 山东省 | 四川省 | 上海市 | 陕西省 | 天津市 | 新疆区 | 西藏区 | 云南省 | 浙江省 |
评论 频道 |
近日,自述文章《另一个“拉姆”》广泛传播并引发热议——文章作者、曾在大城市做媒体记者的马金瑜为了爱情,远嫁到西部一个闭塞地区,生儿育女,养蜂养花,过着世外桃源般的生活,曾在媒体行业传为美谈。但现实却是,她遭遇了长期家暴,丈夫被指出轨,为了孩子她选择隐忍。幸运的是,她最终逃离了危险地,并决心面对一切。 中央政法委也就此事发声:家暴不是“家务事”,全社会都应“零容忍”。 对于许多传媒行业从业者来说,或多或少都听过马金瑜的爱情故事:因为采访和丈夫结缘,被西部的蓝天白云所吸引,远嫁他乡,带动当地困难群众搞电商、做产业,爱情甜蜜生活幸福。 《另一个“拉姆”》刷屏的评论之中,有网友指出,爱情和婚姻就像是穿鞋子一样,舒服与否只有自己才知道,外人看到的只有绣满好看花纹的鞋面。马金瑜的这段婚姻,就像鞋已经被穿破了一样,外人都看出来了“不合脚”,这样的婚姻应该坚决结束。 马金瑜的遭遇之所以引发关注,公众在意的是: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来自大城市、有着充足社会阅历的知识女青年,为什么会在遭遇了如此不堪的暴力之后,仍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选择了隐忍?马金瑜的幡然醒悟,为何来得晚了一些? 对于马金瑜这样遭受了家庭暴力之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淀再说出自己故事的受害者,舆论往往会“怒其不争”。但必须指出,一个身处社会之中的人,面对极端情况短时间选择苟活实属人之常情,片刻的隐忍是可以理解的,公众不应对此过分苛责受害者。 “家暴只有0次和100次的区别”,这句话是被用来约束家暴施暴者的,不是用来奚落和嘲笑本已受伤的受害者的。 马金瑜的遭遇再次提醒公众,无论是谁面临家庭中的暴力,只有第一时间说不,才能尽早地终结噩梦。相反,面对家庭暴力一味退让,只能让行凶者更亢奋,让暴力阴影之中的家人更加无助。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家暴是违法行为,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一个“拉姆”》里马金瑜所遭遇的一切,各级政法机关已经收到了相关举报,目前正在调查之中,相关情况很快就能水落石出。反家暴是一项全社会都需要关注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受害者遭遇暴力时第一时间站出来说不,更需要全社会的关注。系统性、制度性地解决家暴,解决受害者们的后顾之忧,用法律和法治系统性地保证弱者的合法权益,用法律终止拉姆们的不幸遭遇。 可喜的是,近年来包括法院人身保护禁止令、各级妇联机构的主动介入保护等案例越来越多,让家庭远离满暴力的承诺正在逐一落地。《另一个“拉姆”》刷屏,但愿这是最后的“拉姆”。 上游新闻 胡磊 |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查报纸网 www.cbzw.com.cn) |
CopyRight 2012-2021 查报纸网 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 | 网站公告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会员积分 | 网站留言 | 友情链接 | 服务条款 | 版权声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