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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狗砸人告了一栋楼,管理到位才有精准追责

报纸网 |发布: 2021-2-9 17:46|点击: 155|来自: 互联网

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2021年2月5日,广州市“天降大狗砸瘫路人”事件有了初步结果,白云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房东和二楼承租方连带赔偿受害者117万余元。(据2月6日《广州日报》)

时间回到2018年4月15日下午,广州市白云区鸦岗村北禺十四巷一栋厂房下,一条大狗从天而降。路人张萍(化名)被砸中后,造成高位截瘫,前期医疗费就花了30多万,司法鉴定结果为一级伤残、属于完全护理依赖。

张萍和丈夫同是湖北省天门市人,两夫妻刚到广州打工一个月,就摊上了这事,人生命运的轨迹就因此改变。由于找不到涉事狗及狗主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张萍将整栋楼的房东和租户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赔偿责任。自2018年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以来,这场官司持续时间超过了两年半。

不同于一般的“一人被砸,全楼补偿”案件,该案伤人的物品是找不到主人的动物,所以显得更加复杂。“高空坠狗砸人”曾入选2018年全国司法考试的客观题,加大了这场官司的关注度。如今法院有了判决,网友却担心执行难的问题,因为虽然判决于法有据,由于被告并非肇事者,不会甘愿认赔。“为什么要我赔偿呢,这只狗跟我有什么关系呢?”其中一名被告面对记者采访,就鲜明地表达了态度。

由于狗是从厂房天台坠下的,砸到人后起身跑了,一直没有找到这只狗,也没谁承认是狗主。房屋的出租人与承租人被认定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因此被判决承担赔偿责任。不管此事最终如何定论,如何防范、制止类似事件的发生,是有值得反思之处的。一只狗坠下来伤人,找不到责任人,背后是文明养狗的问题。这只狗属于“三无”犬只,无牵领、无束犬链、无备案,这是显然的。要不然,就不会这般自由活动,跑到天台上坠下来,又找不到狗的主人。也可能是被人遗弃的流浪犬,这同样是狗主没有遵守文明养狗的规则。如果在养狗环节从严落实了各项规定,“三无”犬只不能上街,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意外。如果平时有备案,根据监控视频,要找到狗的主人也不难。

一栋楼都成了被告,有这栋楼的安全管理问题,也有犬只的管理问题。只有日常管理落到实处,才能在出事后可以精准追责,不漏过真正的责任人,不冤枉无辜者受到牵连。这只狗惹祸,实际上还是人祸,只有各方举一反三,以此为戒,才能避免类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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