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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维护农民工权益十六条措施》,推动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其中包括实施“农民工参保扩面计划”,促进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农民工和用人单位提供多元化的保险保障服务等等。(详见本报2月3日A03版)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农民工的规模日益庞大,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9亿,外出农民工1.74亿。如此庞大的群体,一方面关系着千万个农村家庭的生存和发展,另一方面也是决定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在中国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农民工群体是中国实体经济的主要推动力量之一。 尽管农民工数量庞大,但是他们的参保率到现在依然没有提升多少,我国近3亿农民工,参保率不足22%。虽然国家明确规定了企业要为员工缴纳社保,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为了节省成本,会找各种理由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毕竟缴纳社保的钱是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的,而且企业承担的比例远远高于个人。而很多农民工,一方面是因为对社保不了解,另一方面则因为心疼钱,觉得参保不划算。而从社会救助方面来看,现行城镇社会救助体系只是覆盖城镇户籍人口,农民工享受不到最低生活保障或其他方面的任何救助,在因失业、疾病、意外伤害等致生活陷入困境时,往往孤立无援。尤其是农民工社会保险险种覆盖范围窄,像失业保障、生育保险之类几乎没有覆盖到农民工。 要解决农民工参保率低下的问题,依靠资本自觉显然不可行,而要农民工自发提升参保意识也不现实,因此,这几年国家日益重视农民工参保问题,为此进行顶层设计,不仅着力解决参保率低下的问题,还不断扩大参保面,为经济承受力相对偏弱的农民工提供保障托底举措。去年两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报告中就提出,2020年政府主要工作之一,是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都纳入常住地保障,这实质上是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中为保障农民工权益而将失业保险覆盖到了他们头上。现在,不少省份都在着手实施农民工参保扩面计划,从各个环节来看,显然这是一个系统工程,既需要强化企业缴费责任,加强对企业的监管;还需要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鼓励他们积极参保、连续参保;更要推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衔接合作,开办各类补充性养老、医疗、健康保险。 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且每年还在不断新增,为其参保扩面,也是改变他们一度作为“城市边缘人”的状态,给他们提供足够的社会保障程度,以回馈他们对国家建设作出的重大贡献,更是为今后的经济发展打下底气基础。 ■本报评论员 张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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