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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美丽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运用执法检查等法治方式,聚焦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尽职尽责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化,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日益增长。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满足民生需求,增进民生福祉。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宝贵的财富。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人大职能定位,自我加压,主动作为,久久为功,不断积小胜为大胜,依法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用法治力量持续提升中国颜值中国气质。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要推动环保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发展,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加精准细化、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继续运用好执法检查、审议报告、专题询问等各种监督手段,擎起监督利剑,创新监督方式,敢于动真碰硬,让环保法律制度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要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为人大代表更加密切联系群众创造条件,调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积极性,鼓励大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生态环境,形成崇尚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齐心协力共建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 来源:《中国人大》杂志|记者:李小健 编校:张钰钗 责编:舒 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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