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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家人吃蟾蜍,1死4中毒!爱吃的你要注意!

报纸网 |发布: 2018-10-14 20:50|点击: 374|来自: 澎湃新闻

  近日,广东省食药监局通报了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一家庭在聚餐时因捕捉并食用蟾蜍,造成4人食物中毒、1人死亡!
  广州仍有食肆加工制作蟾蜍
  蟾蜍,粤语读成“蠄蚷”,不少广东人把它用作食材和药材,认为其清热解毒、美容养颜。
  市民欧阿姨说:“蠄蚷粥很鲜味,蠄蚷是有毒,但听说处理干净就没事。”
  广州比较有名气的蟾蜍食肆,大多集中在海珠区江南西一带。南海也有一些食肆有蟾蜍出售。

  ▲ 广州食肆菜单上的蟾蜍。
  在广州海珠区万松园肉菜市场,多家档口有出售田鸡、青养等,但未见蠄蚷的踪迹,不过在市场角落处,有一个写有“蛤蟆”字眼的篓萝,里面约有20来只蟾蜍,开价19元/斤。
  ▲广州海珠区万松园市场售卖的蟾蜍。
  女档主说,这种蠄蚷是从野生抓回来后再进行人工饲养的,从每只1两重养到3两多,卖这种“半野生”的蠄蚷头部长有毒素,卖家会在宰杀时处理。
  省食药监局:
  餐饮单位禁止加工制作蟾蜍
  吃蟾蜍的风险有多种:
  蟾蜍身体表面有许多疙瘩,内有毒腺,其分泌出来的黏液含有剧毒,对人体心脏、消化道及中枢神经产生严重损害。
  症状主要表现为 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的会出现 昏迷,甚至导致 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议:
  为防止中毒,切勿随意食用蟾蜍,购买食用蛙类时要 辨清青蛙与蟾蜍,餐饮单位禁止加工制作蟾蜍。一旦发生误食蟾蜍中毒,应立即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 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皮肤染毒也要迅速用温开水冲洗,并尽快到医院就诊。
  省食药监局提醒市民,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采购、加工、销售野生河豚鱼、蟾蜍、织纹螺、野生有毒蘑菇等有毒动植物的,请及时向12331或110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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